2026 高雄市生育津貼:出生領多少?
生育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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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籍高雄市的家庭,第 1 胎出生時有中央生育補助 10 萬元與高雄市生育津貼 3 萬元可以申請。一般家庭的高雄市生育津貼也可以改選坐月子到宅服務,兩者擇一。中央與高雄市兩筆能否一起領,官方未明確說明,見下方。
中央生育補助:每胎補到 10 萬元
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的,政府會補上你原本社會保險生育給付的差額,不管保的是哪一種,每胎都補足到 10 萬元。
| 身分 | 領取方式 |
|---|---|
| 勞保被保險人 | 原勞保生育給付 + 政府加給,合計 10 萬元 |
| 國保被保險人 | 原生育給付 42,206 元 + 加給 57,794 元 = 10 萬元 |
| 農保被保險人 | 原農保生育給付 + 政府加給,合計 10 萬元 |
| 未參加勞保/國保/農保/公保/軍保者 | 直接領取每胎 10 萬元 |
這筆不用另外申請,請領生育給付時就會一併補足。多胞胎按比例增給,雙胞胎就是 20 萬元。同一次生產同時符合好幾種保險的條件時,只能擇一請領。
- 公保被保險人:公保生育給付加上差額補助,合計同樣補足到每胎 10 萬元,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,由服務機關、學校的人事單位向臺灣銀行申請。
- 軍職人員:由國防部另訂規定,請洽服務單位。
各種身分怎麼領、加保天數不夠怎麼辦、申請期限與查進度,見中央生育補助:每胎 10 萬元誰可以領?
高雄市生育津貼:每名 3 萬元
這筆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主管、委託各區戶政事務所受理。
- 金額:112 年 4 月 1 日以後出生的,不分胎次,每名新生兒 3 萬元。每名新生兒只能領一次。
- 誰申請:爸爸或媽媽。因死亡、行蹤不明或受監護宣告無法申請時,由同居的最近親屬或監護人申請。
- 要設籍多久:寶寶出生當天,爸爸或媽媽已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滿 10 個月,而且申請時仍設籍高雄市。
- 10 個月是 114 年 7 月 1 日起出生的新制;114 年 6 月 30 日以前出生的是滿 1 年。
- 設籍時間從最後一次遷入高雄市那天算到出生當天。官方沒有提到可以併計其他縣市。
- 早產兒(妊娠 140 天以上、未滿 259 天出生)改算到預產期當天,不會因為提早出生而設籍時間不夠。申請時要另外附孕婦健康手冊(含孕婦姓名與預產期)與出生證明書。
- 媽媽沒設籍高雄或設籍未滿 10 個月,但寶寶經生父認領,且生父出生當天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滿 10 個月,也可以申請。
- 寶寶也要登記:要在高雄市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。
- 什麼時候要申請:出生之日起 1 年內,逾期不受理。
- 要準備什麼:申請書、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、印章、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。
- 去哪裡辦:高雄市各區戶政事務所。高雄市戶政的出生登記說明就列了生育津貼的應備文件,辦出生登記時可以一起申請。
- 多久入帳:社會局審核後全額匯款,申請後 30 天內撥入指定帳戶。
能否與中央生育補助一起領,官方未明確說明。 《高雄市生育津貼發給辦法》規定「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其他補助或津貼者,不得重複申請」,但沒有說明中央生育補助是否屬於「相同性質」。申請前請向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確認:(07)336-8333 分機 2451~2454。
也可以改選:坐月子到宅服務
一般家庭可以在「高雄市生育津貼」與「坐月子到宅服務」之間二選一,資格跟生育津貼一樣(設籍並實際居住滿 10 個月等)。選了坐月子到宅服務,就不能再領生育津貼。
| 胎次 | 坐月子到宅服務 |
|---|---|
| 第 1 胎 | 120 小時(價值 3 萬元) |
| 第 2 胎 | 160 小時(價值 4 萬元) |
| 第 3 胎以後、多胞胎 | 240 小時(價值 6 萬元) |
- 和生育津貼比:第 1 胎的價值跟生育津貼一樣是 3 萬元,第 2 胎起坐月子到宅服務的價值比較高,但拿到的是服務時數,不是現金。
- 期限比生育津貼短很多:出生後 2 個月內申請,3 個月內要用完服務時數。沒用完的時數不能改回領生育津貼。
- 服務內容:照顧新生兒與產婦、簡易家務、月子餐製作,每天 8 小時,除例假日外連續服務不中斷。
- 低收、中低收家庭:不用二選一,可以生育津貼與坐月子到宅服務一起領。
懶人包:第 1 胎在高雄市,出生後要做的事
以第 1 胎、父母設籍高雄市、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、一般家庭為例:
| 補助 | 金額 | 怎麼申請 |
|---|---|---|
| 中央生育補助 | 10 萬元 | 不用另外申請,請領生育給付時就會補足 |
| 高雄市生育津貼 | 3 萬元 | 出生之日起 1 年內,辦出生登記時一起申請 |
- 公保、軍職:公保由服務機關人事單位申請,軍職人員請洽服務單位。
- 要帶什麼:身分證、印章、存摺封面影本,申請後 30 天內入帳。
- 設籍提醒:寶寶出生當天,爸爸或媽媽要已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滿 10 個月。
- 坐月子到宅服務:想改選的話,要在出生後 2 個月內申請,第 2 胎起它的價值比生育津貼高。
- 能否一起領:兩筆能否一起領官方未明確說明,申請前可先向社會局確認。
接下來:每個月還能領什麼?
寶寶出生後,每個月可以領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,要看你自己帶還是送托。詳見高雄市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:每月領多少?
資料來源
| 項目 | 來源 | 該頁更新日期 |
|---|---|---|
| 中央生育補助(10 萬) | 勞工保險局、衛福部社會保險司 | 115-05-07 |
| 中央生育補助(勞保適用對象) | 勞動部 | 114-09-18 |
| 中央生育補助(公保差額補助) | 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(人事行政總處) | 114-12-31 |
| 中央生育補助(軍職人員) | 行政院院會議案:擴大生育補助方案 | 114-09-18 |
| 中央生育補助(同一次生產只能擇一請領) | 勞保局:國保生育給付暨加給補助 Q&A | 115-06-22 |
| 高雄市生育津貼發給辦法 | 高雄市法規查詢系統 | 114-06-24 |
| 高雄市生育津貼 |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| 未標示 |
| 出生登記與生育津貼申請 | 高雄市戶政資訊服務網 | 115-07-04 |
| 坐月子到宅服務 |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| 未標示 |